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
關于表彰獎勵先進仲裁員和辦案秘書的
決 定
仲裁員的工作是仲裁法律制度維護社會秩序公平、公正的主要體現,仲裁員從事的仲裁活動是仲裁機構贏得社會公信力和仲裁當事人依法享有仲裁合法公平、合理權利的關鍵。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洛分會)2013年度在西安仲裁委員會和商洛市委、市政府的指導下,在商洛市人大、市政協的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之下,依靠全體仲裁員的同心攜力積極工作,運用先進的仲裁法律制度,在宣傳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制度,調解裁判民商事糾紛案件、維護仲裁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商洛社會和經濟秩序平安健康發展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績。仲裁員杜安生、白書寶、南曉良在裁判某財產保險公司與申請人山陽縣吳某的保險合同糾紛中,根據事實、遵循法律、公平合理的裁判結果不僅體現了仲裁法的法律原則,而且得到當事人的好評,其專業化水平受到了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仲裁員張樂平,從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卸任到仲裁機構任職后,發揮其專業特長、靈活高效地調處了洛南某建材公司的股東財產權益糾紛,深得同僚和當事人贊賞。仲裁員王兵,多次獨任仲裁員自辦、裁判仲裁案件中、法律專業水平精湛、案件審理公平和諧、當事人自覺履行率高。仲裁員賈龍,結合自身職業著力推介仲裁法律制度,審理保險糾紛案件,不僅依據事實和法律,而且較好的把握了公平合理的仲裁法律原則。仲裁辦案秘書李志、閔克、趙偉等認真執行仲裁法辦案程序,充分保障仲裁當事人的自愿權利,工作認真、吃苦、專業,受到仲裁員和當事人的好評。為了褒揚先進、肯定全體仲裁員(調解員)和辦案秘書的工作,經商洛分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對2013年度先進仲裁員杜安生、白書寶、南曉良、張樂平、王兵、賈龍,辦案秘書李志、閔克、趙偉給予表彰獎勵。以激勵全體仲裁員(調解員)、辦案秘書 “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 的工作能動性,為建設法制和諧社會維護商洛經濟健康發展再創佳績。
此決定!
2014年5月17日
抄送:西安仲裁委員會
商洛市委辦公室商洛市人大辦公室
商洛市政府辦公室商洛市政協辦公室
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商洛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5月17日印發
